针对问题:教育行政诉讼和教育行政复议的区别
青田律师
2025-01-08
教育行政诉讼与复议性质、机关等均有别。依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等,行政诉讼属司法活动,由法院审理,仅审查合法性;复议为行政行为,由复议机关全面审查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,影响教育公正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教育争议处理分两种。行政复议:向复议机关提交申请,全面审查行政行为;行政诉讼:向法院起诉,合法性审查,两审终审。具体操作需视情况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教育争议,可选诉讼或复议。行政复议更快捷,全面审查;行政诉讼权威性高,终局裁决。根据具体情况及需求选择适合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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